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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凡是在橫溢奔放的情感中,我便覺到抓住一種生活的意義,即使這橫溢奔放的情感是快樂與苦辣對滲的性質,我也不難過不在乎。我認定了生活本身原質是矛盾的,我只要生活....沒有情感的生活簡直是死!生活必須體驗豐富的情感,把自己變成豐富、寬大能優容、能瞭解,能同情種種「人性」,能懂得自己、不苛責自己,也不苛責旁人,不難自己以所不能,也不難別人所不能,更不怨命運或是上帝,看清了世界本是各種人性混合作成的糾紛,人性就是那麼一回事,脫不掉生理、心理、環境習慣先天特質的湊合!....

  我認為最愉快的事都是一閃亮的、在一段較短的時間內迸出神奇的──例如兩個人透徹的瞭解,一句話打到你心裡,使你的理智和情感覺到一萬萬分滿足;或例如相愛,在某個時候,你和另外一個人互相以彼此存在為極端的幸福....這種種都是一生不可多得的瑰寶。世界上沒有多少人有那種天賦的敏感和柔情來嘗味,所以就有那種機會也無用。....


  轉過來說,對悲哀的敏感容量也是生活中的可貴處。當時此事,你也許流得出血淚,過去後那些在你經驗中也是不可鄙視的創痂。在夫婦中間為著相愛糾紛自然痛苦,不過,那痛苦也是夾著極端豐富的幸福在內的。

  人活著的意義基本的是在能體驗情感,能體驗情感還得有智慧有思想來分別瞭解那情感──自己的或別人的。如果再能表現這些體驗出來的情感──不管是在宗教、哲學、詩、小說、或社會學論文──使的別人也更得點人生意義,那或許就是所有的意義了──不管人文明到什麼程度、天文地理科學通到哪去,這點人性,還是人生的關鍵。

 ─── 1936年2 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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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by Nikoo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0) Trackback(0) Hits(102)